治則治法
“治病求本”是中醫學治療疾病的指導思想,具體指在治療疾病時,必須尋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,針對疾病的本質進行治療。治則,是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,如扶正祛邪、調整陰陽、三因制宜等。治法是治療疾病的方法,如汗、吐、下、和、清、溫、補、消八法。治療措施,是在治法指導下對病證進行治療的具體技術、方式與途徑,包括藥治、針灸、按摩、導引、熏洗等。
1.治則
(1)正治與反治
正治,指采用與證候性質相反的方藥進行治療的治則,適用于疾病征象與其本質相一致的病證,如寒者熱之、熱者寒之。
反治,指順從病證的外在假象而治的治則,適用于疾病征象與其本質不完全符合的病證,如以熱治熱、以寒治寒。
(2)治標和治本
針對臨床病證中標本主次的不同,采取“急則治標,緩則治本,標本兼治”的法則,可達到治病求本的目的。病勢發展緩慢者,當治本;發病急劇者,首先治標;標本俱急或標本俱緩者,標本兼治,靈活運用。
(3)扶正與祛邪
扶助正氣,祛除邪氣,使疾病早日向好轉、痊愈的方向轉化。要掌握好以下原則:攻補應用合理;辨清先后主次;扶正不留邪,祛邪不傷正。
(4)調整陰陽
調整陰陽,指根據機體陰陽盛衰的變化而損其有余或補其不足,使之重歸于和諧平衡,做到“以平為期”是中醫治療疾病的根本法則。
(5)調和臟腑
調和臟腑就是在治療臟腑病變時,既要考慮一臟一腑之陰陽氣血失調,更要注意從整體入手調和各臟腑之間的關系,使之重新恢復平衡狀態,這是調和臟腑的基本原則。
(6)調理精、氣血、津液
精、氣血、津液是臟腑經絡功能活動的物質基礎,生理上各有不同功用,彼此之間又相互為用。
(7)三因制宜
三因制宜,是因時制宜、因地制宜、因人制宜的統稱,是指臨床治病要根據時令、地域、患者等具體情況,制訂適宜的治療方法。
2.治法
中醫最常用的治法是八法,即“汗、和、下、消、吐、清、溫、補”。
(1)汗法
汗法是通過開泄腠理、調暢營衛、宣發肺氣等方法,使在表的六淫之邪隨汗而解的一類治法。凡外感表證、疹出不透、水腫、泄瀉、咳嗽而見惡寒發熱、頭痛身疼等表證,均可用汗法治療。
(2)吐法
吐法是通過涌吐的方法,使停留在咽喉、胸膈、胃脘的痰涎、宿食等從口中吐出的一種治法。吐法主要適用于中風痰壅、宿食壅阻胃脘、痰涎壅盛之癲狂、喉痹等,屬于病情急迫又急需吐出之證。因吐法易傷胃氣,故體虛氣弱、婦人新產、孕婦等均應慎用。
(3)下法
下法是通過蕩滌腸胃、通泄大便的方法,使停留于腸胃的有形積滯從大便排出的一種治法。下法適用于燥屎內結、瘀血內停、宿食不消、結痰停飲、蟲積等病證。
(4)和法
和法是通過和解或調和的方法,使半表半里之邪,或臟腑、陰陽、表里失和之證得以解除的一種治法。凡邪在少陽、肝脾不和、氣血失和等均可使用和法治療。
(5)清法
清法是通過清熱、瀉火、涼血、解毒等方法,以解除在里之熱邪的一種治法。適用于熱證、火證、熱毒證及虛熱證等。
(6)溫法
溫法是通過溫散里寒的方法,使在里的寒邪得以消散的一種治法。適用于寒邪在里之里寒證。
(7)消法
消法是通過消食導滯、行氣活血、化痰利水、驅蟲等方法,使氣、血、痰、食、水、蟲等有形之邪漸消緩散的一種治法。適用于飲食停滯、氣滯血瘀、癥瘕積聚、水濕內停、疳積蟲積等病證。
(8)補法
補法是通過滋養補益的方法,以恢復人體正氣,治療各種虛證的一種治法。補法一般是在無外邪時使用,但若邪氣壅盛而又兼有正氣虧虛,正虛無力祛邪時,可與汗法、下法、消法等配合使用。